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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填报《送检申请单》的通知
各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申请企业:
申请火灾报警、火灾防护、灭火设备、消防装备产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试验/分型试验前,需请按以下要求填报《送检申请单》,经我中心工程师初审通过后,方可受理产品检验。
办理委托检验、型式检验等其他类别检验的送检单位,请直接与业务管理部接待联系。(咨询电话见首页)
一、《送检申请单》样式及填报要求
1、认证委托人应清楚了解CCC认证要求,及国家产业政策主管部门相关规定,自行承担因不实申请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2、申请企业填写表中黑体字栏目,对照认证规则、认证细则、产品标准等要求,按申请产品实际情况据实填写。
3、认证委托人、生产者、生产企业栏目填写企业全称,并随附营业执照(电子扫描件 含经营范围),不同生产企业产品送检时需分别填报。实际生产地址,应按实际生产厂址完整填写,且与提交认证申请时填报“实际生产地址”一致。
4、申请类型、认证规则栏目按认证要求勾选(单选)。
5、认证细则栏目填写送检产品对应的细则编号(单一细则),不同细则产品送检时需分别填报。
6、产品标准栏目填写送检产品对应的产品标准编号(含年代号),不同标准产品送检时,自行增加产品标准行分隔。
7、主/分型序号、典型产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检验类别、检验项目按认证要求自行填报。
8、当申请扩大范围(原有证书)时,已获证型号栏内填写对应的CCC认证证书编号,及检验报告编号。
9、如申请产品型号众多,可复制表格分页填报。
二、送检申请预审核
申请企业将送检申请单、营业执照,发送到技术发展部业务受理电子邮箱:
火灾报警、火灾防护产品:940080709@qq.com
灭火设备、消防装备产品:1909808796@qq.com
邮件标题:认证委托人名称 送检申请单
邮件附件:需包含送检申请单(MS word格式)、营业执照(JPG图片或PDF电子文档格式)
邮件正文:需注明申请企业详细联系方式,如:联系人、电话、通讯地址等
技术发展部工程师进行预审核,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申请企业沟通、修改、确认,当申请内容符合受理要求时,通知申请企业《送检申请单》加盖公章,准备送检样品及随附文件资料。《送检申请单》自通知确认起15日内有效。
技术发展部联系方式:
火灾报警、火灾防护产品(204办公室)
电话:022-58387846
传真:022-58387856
电子邮箱:940080709@qq.com
灭火设备、消防装备产品(202办公室)
电话:022-58387826
传真:022-58387856
电子邮箱:1909808796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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